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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复函(摘要)

信息来源:奉节财办〔2014〕40号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7-07 点击:

    由于惠农资金项目繁多,量大面广,管理难度极大。近年来,尽管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但仍然存在少数问题。要整合这些零碎的补贴项目属于高层决策项目,财政局也多次向市上相关部门反映,请求整合资金或者改变补贴方式,这也是全市乃至更大范围的共性问题。因此,上级决策调整前,财政局只能按照财经纪律和政策要求执行,不能改变资金拨付方式、用途和补助标准。关于整合相关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的问题,县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将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集中起来优先投入到移民新村基层设施建设上。财政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扩大惠农惠民资金绩效考核范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于将惠农资金转向用于扶贫救济的问题,这也是不合规定的。社会救济属于社会保障体系,其资金渠道和结算方式与惠农资金差别较大,近年来,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很大,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让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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