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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复函(摘要)

信息来源:奉节财办〔2014〕38号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7-07 点击:

    按照市农委和市财政有关文件要求,种粮直补应按照“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给种粮的农民,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变为 “耕地补贴”。因此,外出人员没有种田是不能享受补贴的,但如果其土地通过合法程序进行转包、转让、租赁用于种植粮食,其补贴可以根据约定确定享受对象。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完善审批手续,确保直补资金落到实处。如您发现其他问题,欢迎向我局或有关部门反映,我们将进行核实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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